为了做好参保毕业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工作,根据《 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门诊医药费报销, 限2016年即将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2. 参保毕业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复印件、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定点医院门诊发票、病历、学校交费的农行卡,否则无法报销。 3.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报销按保险年度进行,年度限额为2000元。本次毕业生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2016年4月1日 --2016年6月13日。 4. 报销时间地点 6月13日 屯溪路校区医院四楼(403室)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6月14日 翡翠湖校区校医院一楼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5. 咨询电话: 62903425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全体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 医 院 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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