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 10 来源: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药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否则无法报销。 三、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报销按学年度进行。学生报销年度限额2000元。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9月1日 四、报销时间地点 1.屯溪路校区: 地点:校医院404室 时间:10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10—17:00 10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10—17:00 2.翡翠湖校区 地点:校医院一楼放射科大厅 时间:10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10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注: 1.报销系统无法重复进入报销,每位学生仅可结算报销一次,报销前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报销单据。报销时请同学们佩戴好口罩,排队时须保持1米的间距。 2.参保新生待明年上半年报销。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医院 学工部 财务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