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次数: 10 来源: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门诊疗药费报销,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 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药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否则无法报销。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全额自费就诊的请前往校医院打印发票(南区校医院在导医台打印、新区校医院在挂号室打印),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责任自负! 三、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标准按照《安徽省医保目录》执行,就诊报销机构为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每位参保学生每学年度报销限额2000元。本次所报医疗费发票期限为:2022年9月1日(新生自入学报到日起)-2023年4月17日。 四、报销时间地点 屯溪路校区医院402室 时间:2023年4月19日(周三)、4月20日 (周四) 4月21日 (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翡翠湖校区医院一楼 时间: 4月24日(周一)、4月25日(周二) 4月26日(周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五、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报销单据,系统无法重复进入报销,集中报销期间,每位学生仅可结算报销一次。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学工部 财务处 校医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