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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职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218  来源


各单位、全体在职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提高职工健康水平,按照学校工作部署,校医院将于1023日起开展2023年度在职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31023-1227日。

合肥校区:1023-1222每周一至周五

各项目具体时间:

抽血化验:上午:8:00-9:00

其他项目:上午:8:00-11:30

宣城校区:1225-1227

各单位具体体检日程见附件1

(二)体检地点

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医院

宣城校区:宣城校区医院

二、参检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以学校人事处提供的职工名单为准)

三、体检流程


四、诊室分布(合肥校区)


五、体检注意事项

见附件2

、相关要求

1.所有人员严格按照本单位安排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不再补检;

2.职工健康体检仅限本人,不得转让他人或替检;

3.所有体检项目结束后请将体检导引单交至指定位置(医院一楼大厅预检分诊处),校医院根据导引单上的条码做总检报告。

校工会 校医院    

20231020日  

附件

2023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日程安排表


附件2

健康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正常饮食,不饮酒、少食高油腻性、不易消化及产气的食物;

2.体检前48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的睡眠,以免影响肝功能、血脂、腹部B超等检查结果;

3.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着装宽松轻便,不要穿带金属扣的内衣、不要佩戴首饰,以免影响放射检查。女性体检当日,不要穿连衣裙、连体袜,若已怀孕或正在备孕的受检者,勿行放射检查,提前告知医务人员;

4.进行各科检查时,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得漏检,以免影响最终的健康评估;

5.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患者,应常规服药,体检时不要贸然停药,以便体检医生对您的目前用药治疗进行评估;

6.治疗感冒及消化道疾病的药物,容易引起肝功能、尿常规及血压异常;

7.血压及心电图检查前,休息5-10分钟,保持心境平稳,取静息状态检测;

8.尿液标本使用医院提供的清洁容器,接中段尿液;

9.女性月经期不做尿常规和妇科检查,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和阴道彩超检查;

10.体检时向医生告知目前是否有不适和曾患疾病,以便注意重点检查、综合分析和评估;

11.体检完成后,及时将体检导引单交到制定地点,以便总检医师制作体检报告。未交体检导引单的人员默认为未完成体检,将会导致延迟终检及制作体检报告;

12.胸部CT结果异常者如需打印胶片,为避免个人隐私泄露,本人携带身份证于周一至周五下午2:30-4:30到放射科打印;

13.一次健康体检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