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5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4 浏览次数: 10 来源:
各学院、各位参保同学: 为做好2025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根据学校大学生医疗费报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报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疗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或中行卡,方可报销。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责任自负。 三、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标准按照《安徽省医保目录》执行,目录内医保属性为甲乙类可报,医保属性为丙或空及不在目录内不可报,查询途径:支付宝“安徽医保”公众号,进入查询页面“医保目录查询”。 四、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按学年度进行,年度限额2000元。本次所报医疗费期限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五、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就诊的全自费医疗费,可前往校医院打印医疗发票后到报销现场集中办理报销。 六、报销时间地点 1.翡翠湖校区: 地点:翡翠湖校区一站式业务服务学生社区(第一食堂对面)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1月19日 (周三) 11月20日 (周四) 11月21日 (周五) 2.屯溪路校区: 地点:屯溪路校区教职工俱乐部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1月24日(周一) 11月25日(周二) 11月26日(周三) 七、因报销系统设置无法重复录入人员信息,已参加报销结算生成回执单后的人员,不再接受二次提交发票。请同学们整理好医疗费发票等材料一次性提交,以免遗漏。 八、请各学院转发通知,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医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财务处 党委保卫部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