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1浏览次数:13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年度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本校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评聘条件

    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13]164号文件或合工大政发[2016]148号文件要求执行,科研、工程、实验、高教管理(思政)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工大政发[2013]164号文件要求执行。其它系列的评审条件依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聘组织

    学校成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各单位成立考评组,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公示、考核推荐工作。

    四、评聘程序

    1、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下述三份表格之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新调进人员资格审查聘任表》,提交必要的证件、成果材料及其复印件。

    2、各单位审核申报人所申报的职务系列与其工作的主要岗位是否相符。同时严格核实、验证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获奖等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作进一步处理。

    3、各单位公开展示申报人的材料,材料公示不少于三天,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呈送给评审组织。

    4、各单位考评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推荐意见。

    5、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开展评审工作。

    6、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聘人员名单。

    7、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聘任。

    五、审查、评审费

    申报中级职务评审者缴费100元;申报初级职务评审、初聘中初级职务考核定职、新调进人员审查聘任者均缴费50元。

    六、几点规定

    1、请各单位有关人员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条件,精心组织实施。合工大政发[2013]164号文件、合工大政发[2016]148号文件的相关内容参见师资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b.hfut.edu.cn/zc/list.htm)。

    2、今年评审通过任职资格和聘任的时间定为2016年12月31日,申报的评审材料必须是2016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计算任现职时间的截止期也是2016年12月31日。初聘考核定职的时间从见习期满或国家规定的工作期限到达之月份算起。

    3、申报者要按本人工作的主要岗位确定申报的职务系列,报哪个系列就按哪个系列的条件进行评审。

    4、新调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按校人字(1996)第151号文件办理。不转系列的应填写《新调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聘任表》;转系列的应填评审表,重新评审。无论校外调入或校内调动,凡转换了工作岗位,现岗位与原有任职资格不符的,原则上都应转评并聘任新的职务,尤其是转到我校无评审权系列职务的,必须转评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七、时间安排

    3月1日            各单位布置此项工作

    3月2日            各单位到师资管理办公室领取材料袋(只有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员需要此材料袋)

    3月7日-3月12日    各单位审核、公示、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3月13日           各单位将《考核定职人员情况一览表》、《申报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均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评审材料、评审费报送师资管理办公室(二号行政楼424室,邮箱:szb@hfut.edu.cn)

    3月14日-19日      学校初审

    3月20日-21日      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3月22日           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联系人:汪兴强,联系电话:62901085。

 

                  人事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