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休干部、保健对象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7月4日 上午 8:30——11:00
地点: 六安路校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保险对象: 离休干部 保健对象
时间: 7月4日 下午14:30——17:00
地点: 屯溪路校区医院403室
保险对象: 离休干部 保健对象
时间: 7月5日 上午 8:30——11:30
地点: 屯溪路校区医院403室
报销对象:离休干部
时间: 下午14:30——17:00
地点: 屯溪路校区医院403室
报销对象: 保健对象
校医院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