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补报 2019离休干部、高层次人才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次数:1929

  校内各单位:

  兹定于2019年4月8、9日办理2018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补报、2019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门诊医药费报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门诊医药费因故末报的(所报发票时限为2017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9日),根据合工大党发【2018】7号《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障管理实施办法》,教职工在校内就诊的发票已通过实时结算不再报销;教职工定点在校医院的特种病已每月实时结算,不再纳入年底药费报销范围;定点在校外的特种病按照安徽省特种病管理办法执行。

  二、参保职工在本年度内门诊医疗药费支出,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校外发票按规定予以报销;未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不予报销,所剩医疗备用金归个人所有,不计入明年个人医疗备用金。2018我校退休职工门诊医疗备用金数额为每人2640.78元。

  三、本次补报门诊医药费的教职工,请务必携带本人工资银行卡或存折、定点医院医药费发票及相关病历、转诊单等;保健对象还需携带本人《干部医疗保健证》;

  四、请按规定的时间前来办理补报。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特殊情况可委托家属或他人代为办理。

  五、高层次人才门诊医药费超出上年度备用金数额后按规定报销。

  六、报销时间地点:

    屯溪路校区 

    4月8日   教职工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屯溪路校医院403室

    4月9日 离休、高层次人才报销

    上午8:30—11:30 北区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

    下午14:30—17:00南区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

    地点:屯溪路校医院403室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本单位职工,并请相互转告。 

  注:此次2018年门诊医药费补报后,将不再办理!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合肥工业大学医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