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参保同学:
为做好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学校大学生医疗费报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 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疗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方可报销。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责任自负。
三、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标准按照《安徽省医保目录》执行。
四、学生报销按学年度进行,年度限额2000元。本次所报医疗费发票期限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五、报销时间地点
1. 翡翠湖校区:
地点:翡翠湖校区一站式业务服务学生社区(第一食堂对面)
时间:11月27日(周一)
11月28日(周二)
11月29日(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2. 屯溪路校区:
地点:屯溪路校区教职工俱乐部
时间:11月30日(周四)
12月 1日(周五)
12月 4日 (周一)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六、报销系统无法重复进入报销,每位学生仅可结算报销一次,报销前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材料。
七、参保新生待明年上半年报销。
八、请各学院转发通知,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医院 学工部 财务处 保卫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