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教职工住院流程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4-06-17浏览次数:10


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流程

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在任意一家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医保窗口直接结算。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流程

参保人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地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凭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联网结算。





一、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1.线下办理:本人或家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备案;异地转诊就医需到具有转诊资质的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2.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使用“国家医保服务”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备案,也可以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渠道办理。

二、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异地备案:

(注:以下为省级一般流程,各地市实际流程稍有差异,以地市实际为准。)

步骤一:扫码打开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或通过“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公共服务】进入(也可通过地市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进入)。

微信扫码

步骤二:首次使用需进行认证医保电子凭证,点击未认证进入医保电子凭证信息认证界面。完成医保电子凭证认证后返回,再回到此页面。

步骤三:在“业务办理”模块中,依次点击【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参保人需阅读并同意异地就医备案个人告知书,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界面。

异地住院手工(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

2.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与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及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3.涉及使用医用材料的,需提供条形码(有进口或国产标识);

4.急诊抢救入院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如有外伤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使用白蛋白、血浆等血制品需提供住院期间的血常规、血生化的化验单及全套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6.放疗病人需提供放疗计划单及放疗执行单(记录单)的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温馨提示:因结算网络故障、社保卡故障、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等原因无法直接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携相关材料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手工(零星)报销或交至校医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