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大学生异地住院报送材料流程
发布时间:2017-03-01 浏览次数: 39 来源:admin
2、汇总出院材料(发票原件、出院小结、收费明细且均加盖医院公章)送校医院医保办审核后,定期送合肥市医保中心。
3、如是外伤,必须写情况说明,包括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并由导员签字学校盖章。
4、如有进口材料,需所在医院提供材料条形码并加盖公章。
注:1、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须出示身份证并在所住医院医保办登记,告知大学生参保身份,出院结算时直接报销,本地、异地住院时必须去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2、大学生门诊首诊为校医院,学校指定的校外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十一家:安徽医科大学第一、第二、第四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中医学院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合肥市传染病院、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肥市口腔医院、解放军105医院。需转校外定点医院检查、治疗的,须经首诊医生提出书面转诊意见,并经校医院院长、分管医疗副院长、医防科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在校外学校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否则所发生的诊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