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在校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浏览次数: 1075 来源:
教职工在校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一、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7年12月11日起,教职工在校医院门诊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实时结算(超出当年医疗备用金后)。 二、患者需持就诊卡到相应科室诊治疾病,首诊患者需到收费处办理就诊卡。 三、持有原就诊卡(2017年12月11日之前办理的)的教职员工需更换为新的就诊卡,原就诊卡作废(可先退费或将余额转至新卡)。93前保健对象、离休干部、学生无需更换新卡。请妥善保管就诊卡,如有遗失请及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到我院门诊收费处办理遗失补卡手续。 四、特种病门诊 1、定点在校医院的特种病患者就诊时务必携带激活后的新社保卡,实时刷卡结算。 2、特种病就诊时间: 各校区特种病门诊就诊时间安排表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天 屯溪路校区 门诊 门诊 门诊 门诊 六安路校区 门诊 门诊 翡翠湖校区 门诊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