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休干部、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 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次数: 1784 来源:
兹定于10月16日,为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报销2018年第三季度门诊医药费。请需要报销医药费的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携带离休证等证件、药费发票、病历、本人工资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销手续。高层次人才门诊医药费超出上年度备用金数额后按规定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10月16日 上午 8:30——11:30 离休干部 高层次人才 下午14:00——17:00 离休干部 高层次人才 地点:屯溪路校区医院403室 咨询电话:62903425 校医院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