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1041 来源:
各学院、各位参保同学: 为做好2024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学校大学生医疗费报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报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疗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方可报销。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责任自负。 三、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标准按照《安徽省医保目录》执行。 四、学生报销按学年度进行,年度限额2000元。本次所报医疗费期限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5月12日。 五、报销时间地点 1.翡翠湖校区: 地点:翡翠湖校区一站式业务服务学生社区(第一食堂对面) 时间:5月13日 (周一) 5月14日 (周二) 5月15日 (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屯溪路校区: 地点:屯溪路校区教职工俱乐部 时间:5月16日 (周四) 5月17日 (周五) 5月18日 (周六)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六、因报销系统无法重复录入人员信息,请同学们报销前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材料。 七、请各学院转发通知,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合肥工业大学医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财务处 党委保卫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