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参保毕业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浏览次数: 18 来源:
各学院、全校参保毕业生: 为做好参保毕业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学校大学生医疗费报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报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门诊医疗费报销,限2024年即将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疗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方可报销。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责任自负。 三、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标准按照《安徽省医保目录》执行。 四、学生报销按学年度进行,年度限额2000元。本次2024年毕业生报销工作结束后,参保毕业生将不再享受学校门诊医药费报销待遇。本次毕业生所报医疗费发票期限原则上为:2024年5月12日--2024年6月12日。 五、报销时间地点 1.屯溪路校区: 时间:6月11日 (周二)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屯溪路校区教职工俱乐部 2.翡翠湖校区: 时间:6月12日 (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因报销系统无法重复录入人员信息,请同学们报销前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材料。 七、请各学院转发通知,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合肥工业大学医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财务处 党委保卫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