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的健康宣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09浏览次数:3508

乙肝的健康宣教
乙肝的一般知识
乙型病毒型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以肝脏损害为主的一组全身性传染性病。
传染源
主要是急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盒病毒携带者。急性患者在潜伏期及急性期有传染性,但不超过6个月。慢性患者和病毒携带者作为传染源的意义最大。
传染途径
1、 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围生期传播、分娩后传播
2、 血液传播
3、 性传播
易感人群
未接种乙肝疫苗者、婴幼儿HBSAg阳性母亲的新生儿、HBSAg阳性患者的家属、反复输血及血制品者、血液透析者、静脉药瘾者等。
症状及体征
1、轻度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病情较轻,可反复出现乏力、头晕、食欲减退、厌油、尿黄、肝区不适等症状。肝功能指标仅有1或2项轻度异常。
2、重度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有持续的上述症状,伴有肝病面容,肝功能指标有多项异常。病情严重时可进展为肝硬化、肝癌、脂肪肝,甚至出现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肝肾综合征等并发症。
乙型肝炎的免疫预防
预防乙肝的最好方法就是注射乙肝疫苗。目前一般按照0-1-6方法注射,即第一针后1个月接种第二针,6个月后接种第三针。如果已经感染乙肝,则注射疫苗无效。乙肝疫苗没有治疗作用,只有预防作用。如果曾经注射过乙肝疫苗,并产生了抗体,考虑抗体会随着时间减弱,所以有必要在成功接种乙肝疫苗后的5年内因该考虑再次接种加强针。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后1~2个月应该复查乙肝两对半。
乙肝疫苗接种禁忌
1、对于正在发热或持续发热者,体温超过37.5℃,建议应查明原因,待体温恢复正常后再接种乙肝疫苗为宜。
2、对现患有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肾脏疾病、严重心脏病等)或其痊愈后还不足两周的患者,建议推迟接种或暂时不接种乙肝疫苗。
3、对于已经患有慢性乙肝或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必接种乙肝疫苗,因为其本身体内已经存在乙肝病毒,接种乙肝疫苗,无预防和治疗效果。
4、对于有过敏体质者如有哮喘、血清病、过敏性荨麻疹及对青霉素、磺胺、福马林、等一些药物过敏者禁用乙肝疫苗进行免疫接种。
5、神经系统疾病、严重佝偻病、重度营养不良、先天性免疫缺陷的患者及正在 应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不宜接种乙肝疫苗。
6、对于一些非正常出生的新生儿如低体重、早产、剖腹产等;非常生理期的:妊娠期、月经期、哺乳期等,因其自身的体质状况可能易发生偶合事件,建议最好推迟接种乙肝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