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住院补充医疗报销的通知2017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18浏览次数:329

关于办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的通知
 
      我校已为教职员工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为 2017 年 1月 1日至2017 年 12月31日,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的职工,办理出院手续后可于保险公司正常工作日在其营业柜面开通的绿色通道理赔。经与保险公司协商,近期到学校集中办理理赔,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理赔时间地点:     上午8:30---下午4:30

2017年9月25日    屯溪路校区医院四楼会议报告厅(410室)
2017年9月26日    屯溪路校区医院四楼会议报告厅(410室)
2017年 9月27日    六安路校区离退休干部活动室

二、理赔所需材料:
1、出院小结原件
2、出院发票原件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请加盖医院公章)
4、医保费用结算单原件(请加盖医保公章)
5、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银行存折复印件
7、若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仅需提供: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三者之一,用于证明被保险人身故。

三、若在合肥市以外的省、市医院住院治疗,须先在医保中心进行费用二次结算,再凭医保中心费用结算单原件、医疗费收据复印件及1、5、6项资料申请理赔。

四、若被保险人身故,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申请,需提供以上1--6项资料,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被保险人医学死亡证明(或死亡通知书)复印件
2、被保险人火化证明复印件
3、被保险人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4、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法定继承人和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6、理赔转账委托书(所有法定继承人中委托授权其中一人进行全权申请理赔,包含理赔金的领取。)
7、法定继承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委托授权人若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之间发生与本次理赔有关的经济纠纷,责任自负,与合肥工业大学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关。
请大家自行备份留存一份理赔资料,以便后续使用。
合肥工业大学医院
                                    2017年9月18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687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B座3楼
咨询电话:保险公司  0551-64203905、1366551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