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休干部、保健对象、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18-06-11浏览次数:1533





兹定于6月21日为离休干部和93年前保健对象(正高职人员)、高层次引进人才报销2018年上半年度门诊医药费。请需要报销医药费的离休干部和93年前保健对象、高层次引进人才,携带离休证或保健证、药费发票、病历、本人工资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销手续。高层次人才门诊医药费超出上年度备用金数额后按规定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6月21日 

上午 8:30——11:30 离休干部 保健对象 高层次人才

下午14:30——17:00 离休干部 保健对象 高层次人才

 地点:屯溪路校区医院403室



 校医院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