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校区2019届本科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7488



各学院、全体2019届毕业生同学:

  按教育部和卫健委有关规定,学校应在派遣前对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表将放入本人的档案中。毕业生体检工作是毕业生离校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本次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9518日—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二、体检具体安排




 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

 学院

 备注

518日上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电气学院


518日下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材料学院


519日上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土木学院

上午安排350

519日下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土木学院 、资环学院


520下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机械学院


521日下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化工学院、 文法学院


522日下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汽交学院


523日下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管理学院


524日下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仪器学院


525上午

 翡翠湖校区医院

电物学院、食生学院


525日下午

 翡翠湖校区医院

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


526上午

 翡翠湖校区医院

建艺学院、经济学院


526日下午

 翡翠湖校区医院

马克思学院、软件学院 、数学学院


   


    、体检顺序   

      体检时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于517下午至体检日期间到校医院门诊收费处缴费(25/人)、领体检表。→②同学填好体检表、检查单个人资料、贴上近期照一张(12寸)参加体检→③体检项目完成后到体检审表处、合格者盖章体检表交所在学院

   四、温馨提示

1.体检表请各班长在体检前一天负责发给每位同学,并告知同学贴上照片,在体检表、化验单上填写个人信息后参加体检。

2摄胸片时不能佩带金属、玉石等首饰,不能穿着带有金属纽扣和发荧光的上衣。

3.体检前期,若饮酒、熬夜、剧烈运动、服用某些药物或患某些疾病等都可能使谷丙转氨酶升高。

4.毕业体检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进行的健康体检,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按时体检,全体毕业生应认真对待,届时请各班长带队,按指定时间和检测顺序检查。

5.毕业生不得无故不参加体检,不得找人代查,不得私自涂改或填写检测内容,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表请妥善保管,切勿折损或遗失。按照校医院统一安排的日期、时间参加体检,逾期不再组织毕业生体检。

7.国防生因有特殊要求,可不参加本次体检。

8..保送或已录取为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可以免检。

                                                

校医院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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