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下半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19-10-09浏览次数:10903

全校已参保同学:

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工作,根据《 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定点医院门诊发票、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

三、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报销按学年度进行,每年报销两次,年度限额为2000元。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为:2018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15日。

四、报销时间地点:

 屯溪路校区

 时间:10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屯溪路校区医院403室 


 翡翠湖校区 

 时间:10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翡翠湖校区校医院一楼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62903425


 校医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