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职工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4950



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全校教职工的医疗费报销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本年度医药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合工大党发【20187号《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障管理实施办法》,教职工在校内就诊的发票已通过实时结算不再报销;参保职工在本年度内门诊医疗药费支出,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校外发票按规定予以报销;未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不予报销,所剩医疗备用金归个人所有,不计入明年个人医疗备用金。

二、教职工定点在校医院的特种病已每月实时结算,不再纳入年底药费报销范围;定点在校外的特种病按照安徽省特种病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年度我校教职工门诊医疗备用金数额,按照上年度安徽省医保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退休教职工门诊医疗备用金数额为每人2861.88元。

四、各类人员请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前来报销。为保持现场有序,定于124-126日给屯溪路校区退休、在职人员预约发号。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4:30 地点:校医院406室。

五、本次需要报销医药费的教职工,请务必携带本人工资银行卡或存折、《医疗保险证》以及定点医院医药费发票及相关病历等;保健对象需同时携带本人《干部医疗保健证》。

六、报销流程:①凭序号→报销现场审核→②信息核对→③发票录入④发票复核→⑤打印报销单本人核对签字→本次报销整体结束后报校财务部门转入本人的工资银行卡。

七、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需委托家属或他人报销的,委托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八、本年度内因调动、病故等原因无校内工资银行卡或存折的教职工,凭医药费报销结算凭证到学校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九、参加本次门诊医药费报销者遗漏门诊发票不再补报。

十、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

20181210----2019129

十一、时间安排:

每天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屯溪路校区地址: 校医院404

1210日 周二 上午 离休干部;

         周二 下午 保健对象

1211日 周三 退休教职工

1212日 周四 退休教职工

1213日 周五 在职教职工

1216日 周一 在职教职工

六安路校区:校医院一楼

1217日 周二 上午 离休干部、保健对象;

              下午 在职退休教职工

六安路校区1217日下午13:00报销现场发号。

时间安排: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本单位职工,并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2903425

校医院 财务处 离退休工作部

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