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0-11-30浏览次数:3277


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全校教职工的医疗费报销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本年度医药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合工大党发【20187号《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障管理实施办法》,教职工在校内就诊的发票已通过实时结算不再报销;参保职工在本年度内门诊医疗药费支出,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校外发票按规定予以报销;未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不予报销,所剩医疗备用金归个人所有,不计入明年个人医疗备用金。

二、教职工定点在校医院的特种病已每月实时结算,不再纳入年底药费报销范围;定点在校外的特种病按照安徽省特种病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年度我校教职工门诊医疗备用金数额,按照上年度安徽省医保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退休教职工门诊医疗备用金数额为每人2987.28元。

四、各类人员请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前来报销。为保持现场有序,定于123478910给屯溪路校区退休、在职人员预约发号。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10-17:00 地点:校医院406室。

五、本次需要报销医药费的教职工,请务必携带本人工资银行卡或存折、身份证以及定点医院医药费发票及相关病历等;保健对象需同时携带本人《干部医疗保健证》。

六、离休干部、93前保健人员由离退休工作部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发票(原件)、工资卡复印件代为办理报销。


、报销流程:①凭序号→报销现场审核→②信息核对→③发票录入④发票复核→⑤打印报销单本人核对签字→本次报销整体结束后报校财务部门转入本人的工资银行卡。

、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需委托家属或他人报销的,委托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本年度内因调动、病故等原因无校内工资银行卡或存折的教职工,凭医药费报销结算凭证到学校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参加本次门诊医药费报销者遗漏门诊发票不再补报。


、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

20191210----20201210


、时间安排:

屯溪路校区:上午0830--1130 ;下午1410--17:00


屯溪路校区地址: 校医院404

1211日 周 上午 离休干部93前保健对象

             下午 94保健对象

1214日 周 退休教职工

1215日 周 退休教职工

1216日 周 退休教职工

1217日 周四 在职教职工

1218日 周在职教职工


六安路校区:校医院一楼

1221日 周上午 离休干部、保健对象;

                下午 退休教职工

1222日 周二 在职、退休职工

六安路校区1221日下午13:301222日上午8:00;下午13:30报销现场发号。


六安路校区时间安排: 1221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1222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00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本单位职工,并请相互转告。

报销现场各位职工务必佩戴好口罩,排队时须保持1米的间距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2903425

校医院  离退休工作部财务处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