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补报2021离休干部、高层次人才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1189


校内各单位:

兹定于2021年4月12办理2020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补报、13日办理2021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门诊医药费报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门诊医药费因故未报的(所报发票时限为2019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0日)根据合工大党发【2018】7号《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障管理实施办法》,教职工在校内就诊的发票已通过实时结算不再报销;教职工定点在校医院的特种病已每月实时结算,不再纳入年底药费报销范围;定点在校外的特种病按照安徽省特种病管理办法执行。

二、参保职工在本年度内门诊医疗药费支出,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校外发票按规定予以报销;未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不予报销,所剩医疗备用金归个人所有,不计入明年个人医疗备用金。2020我校退休职工门诊医疗备用金数额为每人2861.88元。

三、本次补报门诊医药费的教职工,请务必携带本人工资银行卡或存折、定点医院医药费发票及相关病历等;保健对象还需携带本人《干部医疗保健证》;

四、请按规定的时间前来办理补报。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特殊情况可委托家属或他人代为办理。

五、高层次人才门诊医药费超出上年度备用金数额后按规定报销。

六、离休干部由离退休工作部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发票、工资卡复印件代为办理报销。

  报销时间地点:

    屯溪路校区 

    2021年4月12日   周一   教职工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屯溪路校医院404室

    2021年4月13日   周二  离休、高层次人才报销

    上午8:30—11:30 北区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

    下午14:30—17:30南区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

    地点:屯溪路校医院404室

注:此次2020年门诊医药费补报后,将不再办理,敬请谅解!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本单位职工,并请相互转告。 报销现场请各位职工佩戴好口罩,排队时须保持1米的间距。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部 校医院 财务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