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13269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定点医院门诊发票、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否则无法报销。

三、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报销年度限额2000元。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为:2020年10月27日(新生自入学报到日起)-2021年4月13日

四、报销时间地点 

屯溪路校区医院404室

时间:2021年4月14、15日 (周三、周四)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翡翠湖校区医院一楼

时间:4月16日(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五、 报销时请同学们佩戴好口罩,排队时须保持1米的间距。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注:报销系统无法重复进入报销,集中报销期间,每位学生仅可结算报销一次,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报销单据。

 

 

校医院  学工部  财务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