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展学校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检查工作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2-07-12浏览次数:545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皖疫情防办〔202041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202277日和 78日,校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同学校相关部门消毒负责人一起对屯溪路校区和翡翠湖校区图书馆、学生公寓、教学楼、食堂等重点公共场所消毒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此次学校公共场所消毒落实情况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是个别公共消毒场所84消毒液配比浓度不合格。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校医院工作人员给予现场具体指导,并反馈了整改意见。通过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检查,有力推动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落实落地落细落小,为筑牢校园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