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3-04-10浏览次数:21190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门诊药费报销,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二、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 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药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否则无法报销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全额自费就诊的请前往校医院打印发票(南区校医院在导医台打印、新区校医院在挂号室打印),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责任自负!

三、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标准按照《安徽省医保目录》执行,就诊报销机构为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每位参保学生每学年度报销限额2000元。本次所报医费发票期限为:202291日(新生自入学报到日起)-2023417日。

四、报销时间地点 

屯溪路校区医院402

时间:2023419日(周三)、420日 (周四)

421日 (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翡翠湖校区医院一楼

时间: 424日(周一)、425日(周二)

426日(周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五、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报销单据,系统无法重复进入报销,集中报销期间,每位学生仅可结算报销一次。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学工部  财务处  校医院  

                                      20234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