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参保毕业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5312



各学院、全校参保毕业生:

为做好参保毕业生门诊医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门诊医药费报销,2023年即将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2.参保毕业生门诊医药疗费报销,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复印件、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病历与学校关联的农行卡。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责任自负!

3、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报销按年度进行,年度限额为2000元。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标准按照《安徽省医保目录》执行,就诊报销机构为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本次毕业生所报医费发票期限原则上为2023418--202368日。

4.报销时间地点:

6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屯溪路校区医院四楼(402室)

68日 (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翡翠湖校区校医院一楼

注:报销系统无法重复进入报销,集中报销期间,每位学生仅可结算报销一次,请同学们务必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报销材料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全体参保毕业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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