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3-11-22浏览次数:12




各学院、各位参保同学:

为做好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学校大学生医疗费报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发票(大于500元的医疗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病历、学校缴费农行卡,方可报销。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责任自负。

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标准按照《安徽省医保目录》执行。

学生报销按学年度进行,年度限额2000元。本次所报医疗费发票期限为:202291-2023831日。

报销时间地点 

1. 翡翠湖校区:

地点:翡翠湖校区一站式业务服务学生社区(第一食堂对面)

时间:1127(周一)

1128(周二)

1129(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

2. 屯溪路校区:

地点:屯溪路校区教职工俱乐部

时间:1130日(周四)

121日(周五)

124(周一)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报销系统无法重复进入报销,每位学生仅可结算报销一次,报销前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材料。

参保新生待明年上半年报销。

请各学院转发通知,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医院 学工部 财务处 保卫处  

202311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