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录外药品必须是属于安徽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品种。
第二条 由外院或者本院临床医生医嘱用药。
第三条 目录外药品申请人需是我校师生员工。
第四条 每次申请不超过3个月用量。
第五条 药品申请人需承诺在6个月内用完,到期未用完药械科联系申请人经确认后予以退货处理,拆零药品无法退货的按报损处理。
第六条 具体流程。
1.申请人携带本人就诊卡和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药房窗口(或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医院常用目录外药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注明申请理由。
2.药械科工作人员审核该药是否为甲乙类药品,审核使用该药的合法性及申请是否合理等内容签字后交由药械科长审核签字。
3.药械科每月25号左右将申请表交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向所有中标供应商询价。供应商报价提供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限价截图(盖章),无平台限价的提供医疗机构销售发票或进货发票复印件(盖章)。医院药品价格小组3人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配送,报价相同时按照报价时间的先后由先报价的公司配送;政府集中采购品种、国家单独谈判品种、省级谈判品种、区域或省级联盟采购等政策性品种由有配送权限的供应商配送,有多个配送商有配送权限时按照报价时间的先后由先报价的公司配送。
4.询价结果报药事与耗材管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附件 合肥工业大学医院常用目录外药品采购申请表 | |||
药品名称 | 规格 | ||
产地 | 申请数量 | ||
患者姓名 | 联系方式 | ||
工作单位 | 申请时间 | ||
类别 | □在职 □退休 □学生 (辅导员签名: ) □保健 □离休 | ||
申购原因: | |||
本人承诺所申购药品于半年之内开具完毕。 | |||
承诺人签字: | |||
医保分类审核: | |||
签名: | |||
药剂科审核意见: | |||
签名: | |||
年 月 日 | |||
分管院长审批意见: | |||
签名: | |||
年 月 日 | |||
注: 1.药品单次采购量不超过3个月。 | |||
2.首次申请需附病例或出院小结。 | |||
3.每月25号左右集中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