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医院药品配送分配规则

发布者:校医院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次数:10



第一条 中标供应商对合肥工业大学医院常用药品目录进行分品种报价,每个品种报1个产地(合资/原研品种必须报合资/原研产地)并标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限价(以下简称平台限价)、折扣率和折扣后价格,无平台限价的品种标注供应商采购价、加价比例和投标报价。

第二条 政策性品种选择与配送

政府集中采购品种、国家单独谈判品种、省级谈判品种以及区域或省级联盟采购等政策性品种(以下简称“政策性品种”),医院药品价格小组3人优先选择师生常用产地。如果师生常用产地无供应商报价,则选择平台限价最低的产地,选择具备配送资格的供应商配送。当有多家供应商具备配送资格时,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配送供应商,并形成药品分公司配送目录。

第三条 非政策性品种选择与配送

医院药品价格小组3人优先选择师生常用产地,同一产地、相同规格的药品,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负责配送。如果师生常用产地无供应商提供报价,则选择报价最低产地的供应商负责配送。当有多家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配送供应商,并形成药品分公司配送目录。

第四条 合肥工业大学医院常用目录外药品按《合肥工业大学医院常用药品目录外药品征集和采购规则》进行采购,由报价最低中标供应商配送,报价相同时按照报价时间的先后由先报价的公司配送。

第五条 某中标供应商药品年配送限额达到合同约定的上限时,其配送的品种调整到其他中标供应商。

医院药品价格小组3人执行以下规则:一是产地相同的品种按首次配送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配送,若其他中标供应商均不能执行首次配送价时,则在其他供应商中进行询价,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配送,报价相同时按照报价时间的先后由先报价的公司配送。二是产地不同的品种选择首次配送价格相近的产地,由该报价供应商配送。三是调整分公司配送目录。

第六条 药品配送分配结果报药事与耗材管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附件

合肥工业大学医院药品配送分配流程


1.中标供应商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医院常用药品目录,对每个品种进行报价,并提供报价电子文档和纸质版(盖章)材料。

2.医院药品价格小组3人根据各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信息进行初选。

2.1政策性品种 优先选择师生常用产地,如果师生常用产地无供应商提供报价,则选择报价最低的产地,选择具备配送资格的供应商配送。当有多家供应商具备配送资格时,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配送供应商,并形成药品分公司配送目录。

2.2 非政策性品种 优先选择师生常用产地,同一产地、相同规格的药品,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负责配送。如果师生常用产地无供应商提供报价,则选择报价最低产地的供应商负责配送。当有多家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配送供应商,并形成药品分公司配送目录。

3.抽签方式

3.1医院药品价格小组3人负责将所有存在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报价的品种,按照药品名称顺序(从AZ)进行排序。

3.2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家数,准备相应数量的编号小球。每个小球上标注一个唯一的编号,确保编号的连续性和不重复性。将小球放入一个不透明的箱子或容器中由供应商进行抽取,抽取的编号最大者(1号为最小,234…依次增大)即为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品种的配送。

4.根据医院药品价格小组3人初选结果,报药事与耗材管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药品分公司配送目录。

5.合肥工业大学医院常用目录外药品按《合肥工业大学医院常用药品目录外药品征集和采购规则》执行。